3月10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5.7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44万余元。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向记者介绍,2015年全省消费投诉增幅2.2%,已连续三年下降。“从2012年的40.7%下降到2015年的2.2%,投诉总量增幅逐年放缓,消费环境逐步向好。”
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大
从投诉类型来看,去年商品消费投诉占主导,服务消费投诉有所下降。全年共受理商品消费投诉28226件,商品消费投诉在投诉总量中占比55.2%。从行业结构看,排在前五位的商品消费投诉类别是:日用百货类、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类、交通工具、装修建材类。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商品消费投诉的热点仍主要集中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消费上。而在服务消费投诉方面,全年共受理投诉22919件,在投诉总量中占比44.8%,同比分别下降7.6%和4.8%。
此外,对虚假广告、旅游治理等重点行业经营行为监管力度加大,网购市场环境也逐步净化。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向记者介绍,去年全省共监测广告223.71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1.31万条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141件,罚没金额947.07万元。旅游市场整治方面,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纪念品、不合理低价、合同文本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受理和处理涉旅游投诉举报案件268件。除此之外,在净化网购市场环境方面,指导成立了四川省网商协会,在“双十一”前及时约谈省内主要电商企业,探索性开展网络商品抽检,对京东、唯品会等网络销售平台线下仓库实施专项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12315”作为全省工商系统重点打造的三大品牌之一,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通过健全落实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程、构建12315“诉转案”对接机制、消费维权行政指导机制、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等方式,确保了消费纠纷的高效快捷处理。另外,工商系统还深入开展了与消费者互动活动,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大型户外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等播放公益广告、情景剧、微电影,采取新闻通报会、发布消费提示、曝光侵权典型案例、评选公布2014年消费维权“双十”案例等形式,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其中消费维权宣传和知识竞赛引起广大网友和媒体的广泛参与,“四川省十佳消费达人”“四川最美维权人物”更是赢得了数百万的人气关注量。
今年突出重点商品监管
据洪波介绍,2016年,四川省将持续推进《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还将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首批将选取成都市、乐山市、遂宁市试点创建,形成经验后将在全省总结推广。
另外,今年将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监管。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流程,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大对虚假广告、格式合同侵权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同时,“红盾春雷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还将继续开展。在“红盾春雷行动2016”中,将消费维权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集中执法力量,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成品油、农资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还将升级改造全省各级12315指挥中心,完善12315综合平台应用的技术支撑,建设一批消费维权站点视频通话调解系统。真正做到畅通诉求渠道,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本报记者 冷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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