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了17条政策措施。其中,在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规定,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8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近3000亿元。
境内上市补助80万元
《通知》要求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17亿元,通过激励奖补、风险分担、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对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企业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的金融机构,按实际发放贷款额的0.5‰予以补贴。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但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8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与市(州)政府共建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市(州)进一步优化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运作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体系,督促已建投资基金加快投资进度,再新组建一批产业投资基金。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近3000亿元。
对骨干企业实施优惠利率
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通知》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标准,提升中长期贷款比重;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一户一策原则,对钢铁、有色、建材、光伏、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保持合理融资规模。研究制定2016年四川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的金融支持,不抽贷、压贷,并执行优惠利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丰富完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做好股权托管、质押登记和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服务,支持煤炭企业采矿权抵押贷款。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有序处置不良信贷资产。争取投贷联动试点,优化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结构,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推动“银税互动”发展,建立完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扶持力度。搭建分行业、分区域、专题性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针对性、精细化的融资对接协调机制。《通知》同时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用好宏观审慎评估政策、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PSL)等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保证金质押、存货和仓单质押等登记服务,扩大融资抵质押物范围和种类。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加大对银行机构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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