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会”)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平台,四川省消委会公开聘任了一批“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及法律顾问。
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经过公开征集报名、审核等程序,四川省消委会决定聘任周开玉等500名同志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李应鹏等69名同志为消费咨询专家,李凊等41名同志为法律顾问,有效期两年。
与此同时,四川省消委会还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根据公告,所征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为“经营者实施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且有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案件线索需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示范性。
(记者 吉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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