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泸天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转让股份的事宜再进一步,在获得四川国资委同意后,将于9月26—30日进入意向受让方的公开征集期。分析人士认为,5天的公示期或暗示早有意向受让方。
引战投促泸天化转型发展
公告显示,泸天化集团经泸州市国资委请示省国资委,同意泸天化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泸天化部分国有股份11500万股,占总股本19.66%。目前,泸天化集团持有泸天化3.18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38%。
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最终价格将在对受让方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事实上,早在今年7月26日公司就发布过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将所持泸天化股份无偿转让给泸天化集团时,双方就表示,拟通过内部股权划转方式做实泸天化集团后,再引入战略投资者,解决泸天化与川化股份两家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促进泸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今看来,此举只是兑现当初的诺言。
公开征集期仅5天
泸天化集团公开找买主,条件也是开得比较苛刻。
公告显示,本次转让对拟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为:拟受让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法人(上市公司股改承诺国有股权不低于51%);拟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与泸天化集团共同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改承诺,国有持股比例不低于51%;拟受让方或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需设立三年以上,拟受让方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年末净资产规模60亿元以上,包括本次收购股权在内的长期投资(权益性投资)占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比例应小于35%。
与此同时,拟受让方还必须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须提交上市公司未来战略和发展目标的说明。另外,拟受让方须于公开征集受让股权的申请截止时点前,向指定银行账户预付申报总价款的25%作为缔约保证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次拟受让方须有国资背景,且公开征集期时间很短,仅为5个工作日,即9月26日-30日。
公告还显示,此次公开征集期满后,将由泸天化集团对拟受让方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泸天化集团将在评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选结果通知该受让方,并及时与其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将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待批准。
本报记者 苏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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