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2月29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获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等系列文件精神,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四川省消委会决定,在2017年初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消费者点赞的商品服务评议活动”。
本次活动中,四川省消委会将收集和整理各地市(州)消委会推荐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研究确定评议对象名单,通过媒体宣传展示所确定的对象,适时公布调查问卷,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广泛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对所展示对象进行评议,收集消费者反馈意见;组织相关专家点评所展示的对象,综合消费者评议和专家点评意见,确定并公布消费者参与点赞的商品和服务候选名单,再次广泛发动消费者对该候选名单进行点赞。最终将评议出“2016年度四川省消费者点赞的商品”和“2016年度四川省消费者点赞的服务项目”各20个;同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活动,编写并适时发布“2016年度四川省消费者关于商品和服务评议报告”。
据悉,此次活动的评议对象,是四川省辖区内合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自愿申报的消费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参与评议对象的条件为:一是具有较高知名度,二是当地消费者比较满意,投诉较少,三是具有比较优势且富有当地特色。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节约资源,创新型和环保特性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此次活动时间为:2016年12月底—2017年2月28日(颁奖仪式拟定在3月15日)。主办方拟在2017年3月15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举行授牌仪式。
(记者 舒娅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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