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推出 “3·15维权进行时”系列报道——《投资者可起诉匹凸匹索赔》后,引起投资者强烈反响,数十位投资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咨询起诉索赔事宜,呼吁监管层把对鲜言的罚金优先用于投资者赔偿。
股民忧心复牌后资产大幅缩水
上海股民陈女士来电称,她于2015年6月8日分别以每股23.20元、24.36元的价格分两次买入了2万股匹凸匹股票。即使按匹凸匹2017年1月25日停牌时的价格卖出,也要损失26万元以上,更何况复牌后或将面临连续多个跌停。“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复牌后什么时候才能卖出,越往后越不值钱,眼看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化成水,怎不叫人心痛!”
河南省三门峡市股民曹女士说,她买入匹凸匹股票后经历了一场噩梦:先是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之后,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更大的噩梦,因公司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公告,证监会一口气向匹凸匹下达了3份《事先处罚告知书》。“炒股炒成这样,这场噩梦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曹女士说。
希望鲜言的罚金优先用于投资者赔偿
类似上述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从打进本报热线的投资者地域分布情况来看,上海、湖北、广东、河南等地的居多;从买入时点来看,在2015年5月11日,公司名称从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之后买入者较多。这些投资者的共同心愿是,希望金融投资报帮他们呼吁:一是要求匹凸匹股票尽快复牌;二是要求证监会对匹凸匹实际控制人鲜言的罚金,优先用于对投资者的赔偿。
在维权期限外买入的股民索赔无望
不过,对于已经产生损失,但却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来说,不仅令人遗憾,更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如湖北武汉居民李翠微买入匹凸匹股票的时间是2016年11月16日。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表示,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匹凸匹索赔的条件为:在2013年3月2日至2016年10月17日之间买入匹凸匹股票,并在2015年10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者。李翠微因买入时点在上述期限外而索赔无望。“事实上,从2013年3月2日公司第一次涉嫌违法违规,到2015年5月11日公司名称从多伦股份更名为匹凸匹之间,因公司股价低,投资者在此期间买入应该不会造成太大损失。”杨泉军表示。
律师支招
受损股民可通过微信委托本报3·15证券维权律师索赔
从证监会披露的匹凸匹(原多伦股份)违法违规事实来看,匹凸匹及其实际控制人鲜言存在虚假陈述、违规对外担保、擅自更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误导投资者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此外,鲜言个人还存在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匹凸匹股票价格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匹凸匹及董事长鲜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和在信息披露中存在误导性陈述,构成上述《规定》认定的虚假陈述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且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相关投资者,可以以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匹凸匹及鲜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了方便投资者索赔,凡是在2013年3月2日至2016年10月17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10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匹凸匹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13065061928委托本报“3·15证券维权”律师向匹凸匹索赔。
相关链接
匹凸匹及鲜言违法违规“三宗罪”
1
2012年5月21
日,多伦股份(匹凸匹的前身,以下均同)原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将其51%控股股权转让给鲜言,鲜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没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公告、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责令李勇鸿改正,给予警告、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罚款。
2
在2013年年报中未按规定
披露子公司荆门汉通对自然人方红星两笔债务的担保事项,合计金额5500万元;未及时披露2014年1月6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发生对外担保3216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2014年10月14日接到《应诉通知书》合计被诉承担担保责任5500万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2014年10月28日获知其因股东公章被私刻导致发生对外担保42104万元的事项。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多伦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鲜言等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至30万元的罚款。
3
2014年12月17日,没
有披露《股权转让协议》失效的相关情况;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鲜言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并未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协议未能生效的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会决定:对匹凸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同时认定鲜言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记者手记
炒股切勿盲目抢“风口”
当问及部分受损的投资者,在匹凸匹因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后名不副实而遭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公司股票估值水平明显偏高,为何还要继续买入的原因时,记者获得的回答基本上是相同的:当时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证券市场炒作的 “风口”,而匹凸匹发布公告宣称,公司将转型从事金融服务特别是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时公司名称从原来的 “多伦 股 份 ” 变 成 了 与“P2P”发音高度接近的“匹凸匹”,足以吊起不少人追热点的 “胃口”。
匹凸匹及其及其实际控制人鲜言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来看,不得不说价值投资的理念还不牢固。盲目追逐热点,对公司基本面缺乏研判,不幸“踩雷”的中小投资者还得补上 “价值投资”这一课。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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