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在线消息 从2017年4月28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信息和资金的安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据介绍,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一方面是方便职工就近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信息在平台传递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中心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其次,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另外,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凡职工从外地市转入成都市,且在成都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受理后,中心将通过平台对职工身份、账户、转入资金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于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由单位集中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向中心提交申请。
凡职工从成都市转到外地,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成都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地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转至外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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