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各省纷纷出政策,鼓励药商做大做强,而且放开的幅度,越来越大。其中,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成为诸多省份改革的亮点。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提到,四川将改革药品流通体制,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和已有产能对接;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互联网药品经营服务模式,采用“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药品配送模式,丰富药品流通渠道,提升药品流通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购买药品,此次《方案》指出,处方也将在信息化中求变。《方案》提出,引导药品流通企业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查、合理指导用药等药事服务,探索试点“互联网+药店电子处方运用综合管理”新模式,搭建消费者、医师、药店、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平台。
《方案》中还有更多围绕“处方”展开的要求。比如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的要求,规定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还有,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的评先评优参考,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
同时,《方案》在保障患者用药需求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继续加强短缺药品、低价药品运行监测,形成生产、销售、使用全链全域分析预警和信息对称机制,采取定点生产、应急储备、多方调剂等措施,保障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的有效供给。继续推进专利药品、首仿药等降价行动计划,采取注册承诺、药品谈判、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等多种措施,在保障有效供给的前提条件下,将专利药品、首仿药等药品价格调控在合理范围内。继续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其使用合理、管理到位。
在药品谈判、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等方面优先支持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中药制剂规范使用。对现行使用两年以上、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的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进行筛选并公布推荐目录,按规定审批后,可以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促进院内中药制剂转化和产业化。
事实上,不仅四川省,这些省份也在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
6月2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提出要在全省全面推行药品购销 “两票制”,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7月13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设立直营零售药店,实行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依法加快审批节奏,提高零售药店连锁率。积极助推“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7月18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创新,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如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便捷服务。
以“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为标志的医药电商O2O新模式,从2014年底开始探索,期间经历了一些波折。随着资本的冷却,部分医药O2O企业宣布退场。而现有的医药O2O平台开始改变以往单纯送药模式,选择连接上下游企业。在39医药君看来,未来,随着处方外流、即将出台的医药电商管理办法的到来,这些利好政策都将加速医药O2O行业的发展,预计2018年将迎来这一行业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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