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佩佩)11月2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了解,《意见》旨在推进实施健康四川战略,创新发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据了解,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七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从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三方面,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和组织保障。从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两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四川在此方面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针对社会比较关注、各方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几方面的创新举措。
一是在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提出建设区域电子处方平台,构建医师开方、药师审核、企业配药、物流配送或就近取药的新型服务模式。在线开具的处方未经医疗机构配药的,不计入医疗机构药占比。
二是在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方面,提出建设集注册、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于一体的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打造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推广在线教育培训。
三是在“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方面,提出发展虚拟现实、影像识别、辅助诊断等技术,将语音识别等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
四是在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方面,提出以行业治理、便民应用、临床诊疗、医学科研等业务应用带动数据汇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精准医疗、智能监管、应急和决策支持等应用。
五是在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方面,提出探索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院门诊特殊病种药品服务。将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纳入医疗机构评审考核范围,将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远程服务计入支援服务工作量。
《实施意见》的出台,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健康红利?
据介绍《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和支撑体系,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医疗资源、疾病防控资源和基层卫生资源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医疗资源的流动性和可及性,形成医疗卫生服务整合优势,以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方式为载体,向群众提供预约挂号、报告查询、网络医疗、健康管理等集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全程医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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