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成都市第四批、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已经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其中,位于中心城区的通锦中学老宿舍楼等6处老建筑列为成都市第四批保护名录,位于郊区(市)县的谢家大院等14处老建筑列为成都市第五批保护名录。名录公布后,房管部门将组织设立历史建筑保护标志,会同规划部门划定保护范围,纳入控规进行保护,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推进维护修缮和保护利用工作。
据了解,此次列入第四批保护名录的6处历史建筑修建年代以近现代为主,大多建于清末和民国时期。第五批历史建筑则分布于成都市14个郊区(市)县,涵盖了民居、公馆、茶馆、名人故居等丰富的建筑类型。从建造年代看,大致包括明代、清代、民国等3个年代区间。
“此前成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这两批历史建筑公布后,实现了每个郊区(市)县至少保有一处历史建筑的目标。”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也标志着保护工作从中心城区延伸到郊区(市)县,真正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历史建筑保护格局。”
(记者 吉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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