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午间,大族激光发布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陈焱手机“误操作”卖出80153股,构成短线交易。
公告显示,陈焱于2016年4月1日卖出大族激光股票80153股,成交均价22.1709元/股,成交金额1,777,066.48元。本次交易源于第一次使用手机版本的股票交易软件引起的误操作,原计划快速卖出另外一只股票,使用了“快速卖出”功能导致股票账户所有股票清空。
最近6个月,陈焱在2015年12月23日和2016年1月5日行权196214份和25000份,以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的方式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2.12万股,成交均价为14.0902元/股,成交金额312万元。 但由于本次交易的时间距离上次买入公司股票的时间小于6个月,本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交易产生收益约64.8万元。
针对该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虽然本次交易处于公司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前30日的敏感期内,因公司已于2016年2月25日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快报》、2016年3月30日披露了《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所以本次交易期间无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财务信息。同时,董事会称将于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收回陈焱本次交易所得收益64.8万元。陈焱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以及承诺6个月内不得买入卖出公司股票。
事实上,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误操作”已经不是第一遭。去年6月26日中国建筑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裁李百安报告,因家属误操作,使用其股票账户于2015年1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14000股,成交均价为7.09元/股;于2015年2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14000股,成交均价为5.82 元/股,形成了短线交易。但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不存在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无独有偶,去年2月13日信雅达也发布公告称公司高管魏致善账户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成交均价41.6元/股;同日,因操作失误,将计划卖出的2000股公司股票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41.87元,由此构成短线交易。他的误操作既不在敏感期也未产生收益所以不存在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本报记者 苏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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