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壳路”上本就走得颤颤巍巍的ST华泽(000693)日前再度传来利空消息。公司日前发布公告显示,由于控股股东王辉、王涛在申银万国、东吴证券、东北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陆续到期,债权人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两人履行股权质押协议,两位控股股东已收到法院传票。《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这是在ST华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尚未清偿、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早前《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尚未履行的情况下迎来的又一场考验。
控股股东控制权难保
根据ST华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司法诉讼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三家券商作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债权人,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股权质押有关协议,维护其自身利益。法院传票要求ST华泽控股股东王辉、王涛于2017年3月17日以及2017年3月23日前往法院就各股权质押债权人实现担保物权之申请分别履行听证程序。
然而,陷入股权质押、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多个纠纷漩涡中的两位控股股东显然已经有些焦头烂额、分身乏术了。
资料显示,ST华泽与王辉、王涛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日、2013年1月15日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系列补充协议的约定,2013、2014、2015三年,王辉、王涛累计补偿股份数约为22834.4万股(尚未最终审计确定)。截至目前,《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尚未履行。ST华泽表示,公司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王辉、王涛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行使其对王辉、王涛所持公司股权的请求权,以维护公司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22834.4万股这一累计补偿股份数已大于王辉、王涛两人合计所持全部公司股份。ST华泽表示,如履行股份补偿后,王辉、王涛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届时或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或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或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两位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债权人已经闹上法院寻求帮助来追讨“说法”的同时,ST华泽3月1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ST华泽、王辉、王应虎被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王涛所欠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本金3500万元、期内利息105万元、逾期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仅如此,当前ST华泽还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尚未清偿,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权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等状况及相应风险。
此外,2016年业绩预告显示,ST华泽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将亏损3.5亿元至4亿元,而在2015年,ST华泽净利润已经亏损1.55亿元。如果公司2016年最终亏损,ST华泽或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重重债务、司法诉讼、亏损等利空袭击之下,ST华泽的未来道路,已经遍布荆棘。
本报记者 舒娅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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