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西充县发改局了解到,2018年国网西充供电公司贯彻川发改价格(2018)232号、324号、405号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成效显著。2018年为全县工商业减负2651万元。
据悉,自2018年4月以来,国网西充供电公司根据川发改价格(2018) 232号、324号、405号文件精神,采取临时性降低电网输配电价、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一系列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分别于2018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降价0.85分、2.06分、5.14分,降价幅度达10%以上。
据介绍,电网公司一般工商业直供用户可以直接享受降价政策“红利”,能够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非直供用户,即转供电终端用户,由于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等,降价成果未能有效传递和落实,用电者对降价“获得感”不强。
“转供电主体往往按一口价跟租户结算,有的是1.1元、1.2元,有的甚至更高。这种结算方式影响电价降价红利的传导,很多商户没有降电价的获得感。”西充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打通降价落到终端用户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房管局、经信局以及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成立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深入该县转供电企业,与相关负责人面对面宣传政策,督促转供电主体抓紧整改,及时传导降价红利,规范与终端用户的电费结算方式。
同时,该县还利用广播、电视台以及广场LED进行滚动宣传,在全县服务窗口、社区、小区张贴通告以及发放一般工商业降价传单,明确了转供电用户电价执行标准及线损的处理计算方法,规范了抄表时间和开票方式,并要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体对转供进行了加价清退,物业管理费用和服务费用不得混搭电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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