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了寻求刺激,成都温江区人曾某某拨打110谎称自己在酒店安置了一枚炸弹。1月13日,记者从郫县检察院获悉,曾某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温江人曾某某自小辍学,一直在社会闲晃,没有正式的工作。2015年12月30日,曾某某在郫县郫筒镇某会所内按摩,突然想起以前在电视里看到有人报假警说在春熙路商场内有炸弹,然后被警察抓获。为寻求刺激,曾某某明知故犯,用手机拔打110报警,谎称自已在山石酒店内放置了一枚炸弹。随后110民警不断给曾某某打电话询问详细情况,但他置之不理,并手机关机。民警接警后,立即出动10余名警力和3辆警用车辆,对酒店内的工作人员、住客进行疏散,并耗时2个小时对酒店进行了2次排爆检查。经过排查,酒店内并无任何涉爆危险物品。曾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正常秩序,引起住店客人及工作人员的恐慌,并造成大量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这不是曾某某的初犯。2013年,曾某某因坐公交车没带钱,被司机拒绝上车,随后,曾某某用手机给公交公司打电话,扬言要带50斤汽油去炸公交车,后来被锦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承办检察官介绍,对曾某某蓄意编造恐怖信息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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