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上网成瘾不归家,父亲李某某因寻子未果怒烧网吧未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李某某是巴州区三江镇村民,前些年,一家人搬到了巴城,租住在太子南路,他和妻子做些小生意维持生计。令李某某烦恼的是儿子上网成瘾,常常滞留网吧不归家,李某某用尽各种管教手段仍未见效。
由于家庭压力等诸多因素,李某某患上了抑郁症,经治疗未见好转。2015年10月5日下午,李某某听说儿子在巴城小街子某网吧上网,当晚儿子彻夜未归。6日上午8时许,李某某叫上家人一同前往网吧寻找。寻找无果,李某某索要该网吧老板电话遭拒后,从口袋里掏出汽油壶,将汽油泼洒在网吧等地,在尚未点火时被家人和周围市民制止。
对于该案,巴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采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李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某经司法鉴定患有抑郁症,在案发时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且事发后赔偿了网吧经营者的损失并取了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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