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3)日上午6时50分左右,阆中市河溪镇太平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与骑自行车男子发生碰撞,车祸造成骑车男子当场死亡,随后客车驾驶员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阆中交警大队民警接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同时全员出动在辖区各路口道路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排查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员。就在阆中交警紧锣密布四处搜寻嫌疑车辆和驾驶人踪迹的时候,上午8时许,一男子主动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承认就是自己于上午6时许驾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经查,该男子何某某(男,身份证号码51293019720*******),驾驶川RSD***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从城区往扶农乡方向行驶,行至事故发生地河溪镇太平桥附近,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苟某某(男,身份证号码51293019510606****,家住阆中市河溪镇太平桥村4组)骑行的飞达牌二轮自行车,事故造成苟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何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上午8时许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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