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新修订的《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炉,增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引进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和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等4项奖励,大幅度提高科学技术奖励标准并完善奖励体系,最高单项奖金可达100万元。与此同时,2016年度成都科学技术奖也于昨日正式启动申报。
新增4个奖项 鼓励原始创新
在原《办法》已设立杰出贡献奖、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基础上,新增4个奖项,更名1个奖项,共设8个奖项。
增设奖项中,自然科学奖不分等级,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技术引进奖不设等级,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奖励项目不超过5个;国际合作奖不设等级,每年评一次,每次奖励单位或个人不超过5个;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或第一获奖者的在蓉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给予配套奖励。
“目前已初步形成3大类8个具体奖项体系。”成都市科技局总工程师李良钰表示,成都在科技奖励体系完善度和奖励标准上都已处于国内城市前列。
科技杰出贡献奖 奖金升至100万元
与原《办法》和原《细则》相比,本次成都市对与科学技术奖励的再次修订,在奖励标准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科技杰出贡献奖由5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奖由20万元提升为30万元;自然科学奖为30万元;将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由16万元提升为30万元,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由8万元、4万元、2万元提升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技术引进奖为30万元。国际合作奖不发放奖金。国家配套奖分别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
记者 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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