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记者7月3日从成都高新区获悉,为打造新经济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成都高新区正式出台了《成都高新区关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共十条,明确了新经济企业创办,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价值、新型组织,新经济企业开展国际成果转移转化,新经济企业拓展市场等将获得支持,最高可获1亿元补贴。这不仅是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召开以来,出台的首个对新经济的具体支持政策,同时也是中西部首个新经济产业政策。
抢抓新机遇 培育新经济创新主体
《政策》明确,对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知名高校院所、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等在成都高新区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实验室等新型组织,以启动资金、房租补贴、贴息贷款、股权投资、人才激励等形式给予新型组织最高1亿元支持。
对新设立的新经济企业,给予100万元以内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300平方米以内最高50元/平方米·月的3年房租补贴,或免费提供3年100平方米以内的众创空间工位。同时,为新经济企业免费提供3年媒体和品牌推广服务。
为新经济企业无房员工免费提供3年100平方米以内的创业公寓。给予新经济企业连续3年每年5万元以内的宽带流量使用补贴和每年20万元以内的云资源使用补贴。对使用经认定公共技术平台的新经济企业,按照使用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把握新趋势 精准支持新经济发展
《政策》明确,对建设数字化工厂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企业,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支持以新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等发展。对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传感控制、增材制造、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无人机等新技术企业,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于重大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对通过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2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300万元。《政策》明确,对新建并经认定的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电子竞技平台等平台类企业,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每年按照运营费用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采用分享创新资源、生产能力、生活服务等服务模式企业,以创新信用券形式按照服务总金额的5%—25%给予最高过500万元补贴。《政策》同时支持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改造为“互联网+”企业,对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开展区块链、移动支付、智能投顾等业务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实现产品销售或服务收入的精准医疗企业,按照销售或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采购区内精准医疗产品或服务总金额一次性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成都高新区医疗机构,按照采购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强化新供给
释放新经济发展活力
《政策》明确,支持新经济企业开展国际成果转移转化。对每获批1项PCT发明专利(美国、欧洲、日本)的新经济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对企业标准被认定为国际标准的新经济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利用购买的PCT发明专利形成产品首次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100万元再给予5万元补贴,累计最高500万元。
对产品或服务销售到非关联大企业大集团的新经济企业,按交易额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对被非关联大企业大集团并购重组且保留法人资格的新经济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对年度出口规模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且占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新经济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市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的新经济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先将新经济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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