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成万)目前A股呈现出喜人的复苏现象,在独角兽、5G、OLED等热门概念的反复引领下,深圳成份指数和中小板综合指数一路飙升40%,深成指逼近万点大关。对此,四川绵阳投资者王先生致电本报陈述,他通过融资于2017年7月份以每股8.25元的价格买入超华科技(002288)6万股,没想到超华科技后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一蹶不振,被套接近两年时间,损失巨大。而在本轮行情中,超华科技一马当先,涨幅近60%。如果股价继续上涨,使他曾经买入的超华科技得以解套后,他能否继续向超华科技索赔?
据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律师杨泉军介绍,主营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的超华科技,因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一事,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已经有投资者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和委托律师维权。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2017年11月20日是本案基准日,无论此后是否卖出,无论卖出时是否盈利,都一律按照6.63元作为基准价计算损失,因此王先生无论今后是否解套,卖出后是否盈利,都不影响向超华科技索赔。目前该案投资者一审已经胜诉,在二审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同意和解,维权成功在望。凡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之间买入,并持有至2017年9月5日之后的投资者,仍然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继续参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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