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报道称,此次《证券法》修订增加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修订草案有望纳入规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减持的细化条款。《证券法》修订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加大惩戒力度。修法还将更多的给证监会一线调查人员赋权,减少调查人员取证难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是否对“证券”定义进行修订,各方争议很大。
近期消息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11日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测绘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核安全法草案,首次审议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委员长会议还建议审议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
这意味着证券法修订案将于4月24日进行“二读”。
据悉,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和立法细节非常慎重,与“一读”相比,证券法可能会出现大面积修订,以完善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我们国家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它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关系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在2015年那次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之后,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需要重新进行论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的研究,现在对证券法修订草案重新做了修改。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对于基本交易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了较多的表述、更多的进步,这些内容也将在二审稿中体现。
而对于“注册制”在二审稿中怎么写,吴晓灵称“没有把握”。她表示,市场没必要对注册制那么害怕,无论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核心是让上市公司全面准确及时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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