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先生通过去哪儿网购买了东航机票,其后收到诈骗短信,短信内容中显示有他的航班信息、机场名称、航班号等。庞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号及确切的航班信息只有去哪儿网和东航掌握,因而断定是其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于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述两方向自己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去哪儿网主张,其仅为网络交易平台,在此次机票订单中未接触庞先生手机号码,且已向订票者发送防诈骗短信,尽到了提示义务。东航则主张其通过中航信提供订票系统服务,订票信息不存储于东航系统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航和去哪儿网存在泄露庞先生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并且存在过错,因此判其向庞先生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旅游平台及航空公司因其经营性质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因此更要有相应的能力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免受泄露,这既是其社会责任,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存在泄露消费者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的情形,而现有证据又不能证明经营者尽到了相应义务,应认定经营者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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