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富顺7月15日讯 6月29日凌晨,家住富顺县的寒先生下班回家时不慎在楼梯口摔倒并滚至楼梯下导致严重颅脑损伤。寒先生连夜被送往富顺县人民医院抢救,但医生没能挽回他四十五岁的生命。寒先生身故后,前妻雷女士向泰康人寿进行了报案。
经查,寒先生于2014年3月23日在泰康为自己购买了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年缴费1840.00元,疾病身故保额20万元,意外身故保额30万元,并指定四岁的独子作为身故受益人。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立即前往富顺县人民医院了解事故经过。经调查,寒先生作为富顺县某知名大型娱乐会所股东之一,2013年离异,其儿子今年四岁,由寒先生抚养。寒先生发生事故时有朋友通知前妻雷女士,故而有了向泰康报案这一幕。
7月4日保险受益人的母亲雷女士向泰康提交理赔申请,因前期调查事故清楚,寒先生意外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经总公司审核同意正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计三十万元。理赔人员随即将理赔结论通知雷女士,雷女士表示感谢并说,“之前我曾担心,网上购买的保险是否能理赔?没曾想泰康人寿理赔这么快!”
“风险无处不在,事故和灾难面前人人平等,保险也许不能改变我们的生活,但是可以防止我们的生活被改变!寒先生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在面临风险时为自己年幼的孩子撑起了一把保障未来的伞,让他的孩子可以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泰康人寿工作人员说道。(赵毅 通讯员 李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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