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泸州8月10日讯 2018年6月6日下午,家住泸州的税先生因车祸不幸身故,年仅28岁。根据保险合同相关约定,泰康人寿近日赔付受益人一百万元。
6月7日,泰康人寿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客户税先生6月6日驾驶小轿车与另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系统查询,税先生于2014年10月3日在泰康人寿投保一份泰康全能保B款两全保险,基本保额十万元。全能保B款是一款包含重疾、身故、高残、生存返还及特定意外事故多倍给付(自驾乘、乘座公共交通工具十倍,普通意外两倍)的保险。
泰康人寿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地核实情况并上报分公司备案,随后前往税先生遗体安放地慰问客户家属,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并指导受益人准备理赔资料。由于客户系异地出险,家属于7月底才正式向泰康人寿提交理赔申请。经前期调查,被保险人自驾车身故属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泰康人寿泸州中支按合同条款约定快速支付受益人保险金一百万元。
向逝者兑现承诺,为生者送去关怀。泰康人寿诚信专业的服务态度让客户感动不已。理赔款虽然无法抚平伤痛,却可以让一个家庭重拾生活的希望;保险虽然不能抵挡意外,却能给予生命应有的尊严。(赵毅 通讯员 李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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