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四川省水产局获悉,3月1日起,四川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春季禁渔期是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今年,四川将启动“春季护渔”区域会战行动,在加强常态化水上巡查的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加强巡航执法检查和实地驻守盯防,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侦办,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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