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贴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支持范围为纳入“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的业主单位,且首批合作金融机构已向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各类贷款(或融资租赁)。
《通知》指出,贴息标准包括银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银行贷款贴息方面,对企业在合作银行取得的“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贷款产品,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1年的财政贴息,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术改造或设备更新可归并后集中申报,但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获得的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在融资租赁贴息方面,对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含直转回)开展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给予支持,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1年期的财政贴息,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获得的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可享受银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直转回)贴息中的一项,单笔贷款或融资租赁只享受一次贴息。
此外,《通知》对期限条件也做出了明确说明,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签订融资合同或放款(交易)的技改和设备更新承担企业,可享受贴息政策。2025年金融机构于每季度后一月的10日前提交贴息申请,其中首批申请于4月10日前提交。
《通知》强调,要做好监督管理,各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贷款资金(融资租赁)不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的,及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退回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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