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过程等情况进行介绍。
《条例》的出台有何深意?据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钟波介绍,《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自2001年施行以来,为规范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守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底线、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处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对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为适应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维护法制统一,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势在必行。”钟波表示。
“《条例》共6章38条,包括总则、资质与资格、发包与承包、文件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聚焦科技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工程质量监管与指导、信息化建设、公平竞争与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点问题,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规范管理,守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底线,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熊风表示,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认真对照《条例》和“十五五”行业规划要求,聚焦行业呼声最集中、反映最普遍的问题,加快制定《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市场优质优价、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同时,还将研究出台有关建筑师负责制推广应用的政策文件,指导有条件的市(州)聚焦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等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另外,还将联合标准化主管部门,聚焦“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依法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持续完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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