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四川省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矿产调查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印发,旨在通过试点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提升矿产调查工作程度,丰富矿业权出让区块来源,有力支撑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基地建设。《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8月。
《方案》明确了试点任务、范围及方式,激励补偿等内容。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任务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矿产调查,向自然资源厅提供勘查区块建议。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对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矿产调查并提供勘查区块建议予以激励补偿。
试点范围位于我省重要成矿区带、矿业产业发展和布局相对集中、找矿潜力较好的攀枝花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9市(州)。试点矿种为战略性金属矿产(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权限矿种除外)。
试点方式以“订单式调查项目”或“众筹式调查项目”方式,重点实施勘查区块优选调查评价。订单式调查项目是指由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以下统称:调查单位)自筹资金,采用“谁申报、谁实施”方式实施。众筹式调查项目是指由四川省属国有企业牵头(以下简称:牵头单位),众筹社会资本,重点针对国家紧缺急需、找矿难度更大、勘查风险更高的镍、铬、碲、铋等4个矿种实施。
自然资源厅参照财政投资地勘项目管理方式,严格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委托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负责项目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加强项目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做好野外中期检查和质量监控。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了激励补偿机制,自然资源厅组织出让区块时,在出让公告中明确竞得人除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成交价外,另行给予调查单位或牵头单位激励补偿。竞得人与调查单位或牵头单位一致则不予激励补偿。激励补偿资金根据出让收益成交价金额采用阶梯式激励补偿方式由各梯次激励补偿金额累加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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