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四川省首部专门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填补了遂宁市养老机构法治监管空白,聚焦收费安全、照护服务、消防安全、医养康养、特殊老人照料等民生痛点,立下养老服务法治化刚性规矩。
据介绍,《条例》于6月30日经遂宁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7月2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前遂宁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0家、床位11000余张。前期调研发现,养老行业存在预付资金乱象、服务标准不一、失智老人专业照护不足、多部门监管推诿、消防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为此,遂宁历时近两年调研立法,将医养结合、安全生产“五预”机制等本地成熟经验固化为法律规范,精准破解行业发展堵点难点。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养老资金安全问题,《条例》设立刚性监管条款,明确养老机构服务费存入机构基本账户,押金、会员费需存入商业银行第三方专用存管账户、专款专用,严禁以养老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诈骗。对违规机构,民政部门可责令整改,逾期不改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同时,《条例》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实行分级收费监管,要求机构公示收费标准、依据及监督电话,杜绝乱收费、隐形消费。
在养老服务规范方面,《条例》明确养老机构服务全流程标准,要求对入住老人开展身心状况评估,与老人或家属签订标准化服务合同,建立一人一档的老人信息档案,相关资料合同终止后至少留存5年。机构需落实膳食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24小时安全值守等基础服务,同时可延伸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
针对特殊老年群体,《条例》出台专项保障机制。要求属地政府发展专业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设置专属照护专区,为失智老人提供专业护理、康复、精神慰藉服务。同时明确,机构发现入住老人为传染病、疑似精神障碍人员时,需及时报备、通知家属并配合落实防控、安置等相关处置措施,兼顾特殊群体权益与机构整体安全。
安全管理方面,《条例》将遂宁安全生产“五预”机制(风险预判、安全预警、事故预防、应急预备、实战预练)纳入法规,筑牢养老安全防线。食品安全上,要求机构食堂持证经营、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落实食材查验、餐食留样等制度;消防安全上,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维保、安全宣教和疏散演练;应急管理上,要求机构完善多场景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为破解医养康养衔接难题,《条例》打通就医报销绿色通道。明确统筹医疗与养老设施就近布局,支持院企合作开通就医通道,严禁医保部门以无关条件限制养老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准入。鼓励医师入驻机构坐诊,落实长护险定点政策,让失能老人院内护理可享受医保报销,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此外,《条例》还配套多项惠民扶持政策。财政全额保障特困人员养老资金,动态调整高龄、失能护理补贴,倾斜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享受税费减免、运营补贴;建立护理人员技能薪酬挂钩机制,完善培训激励政策,缓解人才流失问题,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针对以往监管推诿问题,《条例》清单式明确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15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信用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对非法集资、侵害老人权益、隐患拒不整改的机构及人员从严约束。《条例》实施满一年后,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核验各项政策落地成效。
遂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条例》全域宣传,完善等级评定、老人能力评估、人才补贴等配套细则,常态化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全力打造“兜底保障+普惠养老+市场化服务”的“遂心颐养”养老服务品牌,守护老年人安心养老、家属放心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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