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11月的草原飘雪的时候,阿坝州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就开始准备当年的集体经济分红了。下哈拉玛村紧邻月亮湾4A级景区,2020年,该村在1000万元“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撬动下,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同时做好老本行“养牛羊”。2023年,全村集体经济收入近百万元。
这是近年来四川省利用“两项资金”撬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一个切片。
四川省“两项资金”是上世纪8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四川省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发展而设立的特殊资金,现名称分别为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和四川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余年来,全省累计投入140余亿元“两项资金”帮扶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党和政府的关注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十四五”以来,“两项资金”组织实施了一批现代特色产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等特色项目,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发力。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我省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目前产业总体开发程度比较低,成长空间大。由此,‘十四五’以来,我们将‘两项资金’重点投向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省民族宗教委干部滕明兵介绍,从2019年起,“两项资金”通过建立投入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市场化运作、受益权归全体村民的“三权分置”等制度机制,构建起各族群众资产共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约4亿元实施现代特色产业项目近300个,受益群众40余万人。
为了充分发挥“两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我省将“两项资金”整合撬动资金量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重点项目的重要评分项,积极引导市县撬动其他部门资金、省内对口支援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资本、群众投入,“十四五”以来,“两项资金”整合撬动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亿元以上。甘孜州九龙县柏林村通过200万元民族地区开发资金,撬动整合1680余万元资金投入,建起了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带动养殖户年均收入4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均增长5万元以上。
红原县下哈拉玛村的“蝶变”,也是我省将“两项资金”的使用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集中资金打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品牌的结果。从2020年起,我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的补助资金由最高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叠加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少数民族村寨项目补助,三州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资金,其他地区最高可获得600万元资金。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5.6亿元建成“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98个,其中近20个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项目品牌成为民族地区推动民族工作的亮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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