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四川经济|区域视窗|文娱前沿|体育产业|教育在线|健康投资|科技聚焦|旅行天下|四川美酒|四川美食|成都看房

首页 > 经济在线 > 四川经济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http://www.hrnewspaper.com/ 】 【2025-06-27 10:51:15】 【来源:四川经济网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厘清行政检查职权、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强化行政检查监督评估4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据了解,《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以解决我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旨在通过“‌主体法定化、事项清单化、方式集约化、程序标准化、监管智能化”等举措,破解涉企检查中的“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等突出问题,构建涉企检查全流程规范体系,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为涉企行政检查提供“四川样本”。‌

  《意见》呈现三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企行政检查存在的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多头重复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从源头厘清、过程规范和强化监督等层面明确工作措施,靶向破解难题,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制度依据。

  坚持全面规范。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事项、权限、程序、标准、方式以及执法监督、质效评估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推动国家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将规范检查与为企业减负相结合,提出不断提升非现场检查比重、推行电子执法证等措施,优化执法流程以提高执法效能。

  突出地方特色。明确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对有明确一致检查标准,可形成一张综合检查表单的简单事项,实施“一表通查”。对检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合理降低综合评价等次较高对象的检查频次。通过“天府入企码”高频次预警、投诉举报预警、否定评价预警、监督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对行政检查全程监督。推动行政检查各类数据全面、及时、统一归集到“数字底座”,打通各级各类执法平台数据壁垒,促进行政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涉企”行政检查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参照《实施意见》规定予以规范。

 
 
 
推荐阅读
 
百年人寿全面启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
中意人寿推出鑫意无忧 化解失能即返贫隐忧
四川省首个农业保险双精准示范基地揭牌
前五月成都跨区域通办涉税业务量猛增近四倍
 
· 电子科技大学鲲鹏昇腾孵化中心揭牌
· 第七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在京举办
· 四川智造叩开地球深部能源宝库大门
· 银河系中心黑洞转速或正接近极限
 
热门点击
  1. 第三届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在蓉启动
  2. 确定六大工程实验室 四川产业转型升级有
  3. 中国资本市场正吸引全球目光
  4.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二十亿元战疫资金
  5. 成都多条道路改单向通行 交警介绍避堵指
  6. 国庆假期第三天四川省内景区游人如织
  7. 成都国际时装周在成都正式盛大开幕
  8. 四川落实定向降准政策 小微企业融资难得
  9. 泸州老窖大降价 与茅台五粮液争市场
  10. 今年上半年成都经济稳中有升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 广告刊列

人力资源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293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