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会”)与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简称“律政公证处”)正式签署《公证提存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四川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领域引入公证提存机制,通过“司法公证+公益维权”的协同模式,破解赔偿金存放管理难题,为全国消费维权领域探索规范化、透明化的赔偿金管理路径提供“四川样本”。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围绕三大核心领域开展合作: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公证事务方面,律政公证处将为公益诉讼证据,如侵权事实、消费记录等提供保全公证;在赔偿金管理公证事务方面,律政公证处设立专属提存账户,代省消委会接收、保管赔偿金,并严格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执行收取、划转、支出流程;在公益性消费维权活动服务方面,公证处还将为受害消费者集中救助、公益物资赠送等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
“此次合作的核心是实现赔偿金‘一案一委托、一案一清零’的闭环管理。”省消委会秘书长闫光耀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未来省消委会将把该框架协议提交至审判机关,请求在裁判文书中明确赔偿金公证提存方式;律政公证处将对每起案件的赔偿金实行专账单独核算,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可监督,让受害消费者更便捷地获取赔偿。律政公证处党委书记周鲲则承诺,将指派专人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公益诉讼相关公证事项,严格保密消费者隐私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公益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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