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推进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方案》提出,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对象为: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幼儿园学前大班(含混合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的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适时研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其中,51个民族自治县(市)所有在园儿童继续执行15年免费教育政策。
同时,《方案》明确了免保育教育费标准、财政补助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要求各地在具体推进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工作时,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公办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直接免除、民办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直接抵扣,严禁“先收后退(返)”。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提前收取的保育教育费,要“一园一策”制定退费方案,确保相关经费及时足额退(返)还到位。
《方案》提出,统筹做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方案》还从“加强统筹协调,平稳有序推进”“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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