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江)2月10日,记者获悉,为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平稳运行,新津出台15条政策措施,从生产保障支持、减负解困支持、金融财税支持、稳岗就业支持、产业发展支持五大方面入手,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15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企业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须品生产流通、鼓励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激励企业投入技改研发、减轻租金负担、减轻社保及公积金缴存负担、减轻用能负担、加大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担保、优化财政支付、减轻税费负担、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加强就业适岗培训以及推动智能科技、新乡村产业、文旅体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着力培厚新经济发展的市场沃土。
记者梳理发现,新津出台的政策涵盖企业发展所需的方方面面,既有奖补支持,也有租金、水电气费用减免等减负措施,同时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在生产保障支持上,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对防控工作展开扎实有效、安全复工复产、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其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在获得市级给予30%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基础上,县级再给予30%不高于10万元的专项防疫资金补贴。对市上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工业企业,其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在获得市级给予50%不高于200万元的补贴基础上,县级再按市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补贴。对参与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按物流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获得市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县级再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在获得省、市设备投资50%补助的基础上,县级再按上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补贴,总补贴额不高于设备投资总额。对企业研发疫情防控新产品,产品上市后,在获得省级研发投入50%补贴的基础上,县级再按上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补贴,总补贴额不高于研发投入总额。
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全力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生产。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在金融支持方面,新津出资1000万元参与市级再担保公司,2020年底前实现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翻番,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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