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优化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直播创新发展,打造业态丰富、人才集聚、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8月18日,成都市武侯区发布《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是成都首个针对电商直播的市/区级专项政策,从鼓励引进MCN机构、鼓励MCN机构壮大发展、鼓励头部主播聚集发展、营造电商直播氛围等十二个方面对电商直播产业进行全方位、大力度的扶持。
《办法》鼓励MCN机构落户武侯。对新设立或迁入武侯区的MCN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按实缴注册资本每满1000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5的MCN机构落户武候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
《办法》鼓励MCN机构壮大发展。对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及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以上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到1亿元主播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MCN机构独家签约5名以上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到5000万元主播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办法》鼓励头部主播聚能发展。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10的头部主播在武侯区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按其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办法》鼓励传统生产型企业直播应用。对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纳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到1000万元、1000万元到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且纳入武候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办法》鼓励营造电商直播氛围。对武侯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举办全国性、省级、市区级规模,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电商直播节、电商峰会、论坛、推介会等活动,全年累计不少于10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此外,在鼓励企业建设实体直播间,鼓励建设创新创业载体、鼓励优秀直播企业和人才认定、鼓励MCN机构成立独立的电商公司、鼓励投资机构协同招商方面,《办法》也给出了具体的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