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四川经济|区域视窗|文娱前沿|体育产业|教育在线|健康投资|科技聚焦|旅行天下|四川美酒|四川美食|成都看房

首页 > 经济在线 > 四川新闻

国务院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权

http://www.hrnewspaper.com/ 】 【2020-03-12 23:16:42】 【来源:新华社】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自然资源部要对用地审批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推荐阅读
 
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营收直逼两万亿
彭州九尺请菜贩进村 让菜农定点卖菜
百年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启动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抗击疫情期间 太平人寿青年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产业生态圈开工
· 美丽彭州春天游 千万礼包邀你耍
· 中意人寿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 鸿合科技助力四川中小学线上开学
 
热门点击
  1. 六月工业利润提速 新增利润扎堆少数行业
  2. 下月起银行免收养老金异地取现手续费
  3. 央企总资产达到三十五万亿 千亿级企业六
  4. 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增速放缓 苹果仍是霸主
  5. 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
  6. 货基宝宝退烧 新生代宝类产品挑战高收益
  7. 工商银行拟境内外发行优先股募资八百亿
  8. 消费税调整方案或将在四季度公布
  9. 四川发布第二批省级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
  10. 群雄角逐并购蓝海 产业资本强势进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 广告刊列

人力资源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293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