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最新获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月17日明确,本轮发行的30年期特别国债符合国债期货可交割券条件,将纳入3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范围,用于国债期货实物交割。
市场机构认为,30年期国债期货市场平稳运行,为更好服务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交易奠定良好基础。30年期国债期货自去年上市以来运行平稳、交易理性、期现联动紧密、市场流动性较好,功能发挥良好,可以有效满足市场机构对超长期利率的风险管理需求。
东方证券固定收益部石晶晶表示,将超长期特别国债纳入可交割券范围,国债承销团成员可借助30年期国债期货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利率波动风险,有助于提升承销团成员认购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性,促进超长期特别国债顺利发行。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张惠梓认为,投资者可使用30年期国债期货管理超长期利率波动风险,有助于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对于未来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交易营造良好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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