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7号)显示,烟台银保监分局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烟台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亚太财险烟台中支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登记问题。
一、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经查,亚太财险烟台中支利用山东宝益丰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分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虚挂保费共计1077.81万元,通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114.30万元。
上述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亚太财险烟台中支罚款21.6万元。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经查,徐某于2019年1月8日在亚太财险烟台中支入职,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2019年11月8日,亚太财险烟台中支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为徐某办理执业证注销。在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日期间,亚太财险烟台中支为徐某办理了工号,但无执业登记信息。经向亚太财险烟台中支和公司负责代理人维护的人员核实,徐某在2020年10月申请二次入司时,因公司系统原因未及时为徐某办理执业登记。
上述事实违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亚太财险烟台中支警告、罚款0.5万元。
综上所述,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亚太财险烟台中支警告、罚款22.1万元。
王勃时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亚太财险烟台中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7.2万元。
经查,烟台银保监分局于2022年3月4日发布的《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勃任职资格的批复(烟银保监复〔2022〕29号)》显示,核准王勃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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