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获悉,近日,该办印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公园城市理念的工作指南》,要求全省各地合理制定落实公园城市理念、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禀赋特征,按照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地上与地下、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制定落实公园城市理念。
同时通知提到,各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识别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区、明确生态保护重点的基础上,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城市绿色本底;构建系统完整的蓝绿空间网络体系,构建内部公园、绿廊与城市周边河湖、山体、林地、农田相互融合的生态绿地系统,使城市建设融入自然本底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明确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统筹考虑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因素,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调整空间结构,强化城市设计,形成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集约高效,“园中建城、城中显园、城园一体”的大美公园城市形态。同时,要把节约集约的理念贯穿于规划全过程,加大城市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加强复合利用,注重低碳高效,助力城市向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