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四川省新闻办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凯,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作安,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攀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熊义堋,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赵红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世贵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凯介绍,《四川标准2021》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基本保障: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等,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受教育、就医、养老等权益。这些服务项目是全社会发展的民生底线,必须由各级政府兜底保障。
二是聚焦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政府在基本生存、居住、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特殊保障,避免其陷入生存窘境,是全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简单来说,就是围绕人民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筑起了一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标准2021》在保障领域和类别上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服务项目数量和标准略有提高。
《四川标准2021》按照国家“各地区不低于国家标准执行”的要求,我们将国家标准明确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与各行业标准充分衔接,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同时针对四川省内各地区条件差异明显的实际情况,《四川标准2021》所列项目都是各地能够执行的底线标准。此外,《四川标准2021》还适度提高服务标准。结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考虑现有财力状况,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确保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符合我省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四川标准2021》提供了哪些服务项目?
记者注意到,《四川标准2021》在国家标准80个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补贴3个服务项目。
《四川标准2021》扩大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保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农村危房改造、残疾人康复9个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提高了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观赏电影4个项目的服务标准。
据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监测,开展实施情况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并将适时对四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动态有序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