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实施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天府良田”质量,夯实“天府粮仓”基础。
《措施》包括明确改造提升八年目标、重点改造“良田粮用”区域、优化改造提升时序、实施“四改四提”工程、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严格项目审查和验收、强化改后管护和利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多元筹集资金投入、强化考核评价激励。
明确改造提升八年目标。《措施》要求对建成时间久、建设投入少、抵御旱洪能力弱、宜机作业差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打造已建高标准农田“升级版”。2023—2030年,全省年均改造提升200万亩左右,累计改造提升1600万亩。
重点改造“良田粮用”区域。《措施》提出,要充分利用最新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三区三线”和“两区”划定成果,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套合比对,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已建的、用于粮食生产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改造提升。
优化改造提升时序。《措施》明确,要把位于“天府粮仓”核心区、现代粮油园区、农作物种业基地的;位于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地区的;位于大中型灌区内的;因灾害等原因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列入中央和省级重点督办事项的;群众需求强烈、建设年份较早、投入水平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立项。
实施“四改四提”工程。分别为改造土地田型,提升耕地平整度;改造灌排设施,提升旱涝保收能力;改造田间道路,提升生产便捷度;改造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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