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8日获悉,3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再次进行优化调整。
环评审批权限
再次优化调整
《公告》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再次进行优化调整。
此次调整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上的煤炭开采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整体下放;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新建、扩建含前工序的8英寸及以上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局部下放;将“新建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库”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
“对下放的环评审批权限,我们严格要求市(州)生态环境局不但标准不能变、质量不能降,还要提质增效。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存在环境制约的项目提出选址选线、工艺流程、环保措施等优化强化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处长姚远表示。
考评“红黑榜”机制
85分以上的拟激励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还不断健全完善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机制,并在官网、官微改版优化“红黑榜”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强化环评单位管理。
一方面,拟将环评质量考评分数在85分及以上质量较好的环评文件,以及承担特殊任务、表现突出、为地方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环评编制单位,列入红榜予以正面激励,对相关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减少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比例和频次。“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2022年度环评文件质量考评工作,将根据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红榜’的环评文件。”姚远介绍。
另一方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抽查复核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其他失信行为,以及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环评文件,列入“黑榜”予以通报警示,并对相关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加大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比例和频次。
“今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在官网上线了‘环评信息服务’栏目,向社会公开在川开展环评业务且自愿登记的环评单位、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质量评分等信息,公众可在栏目内查看环评单位近三年编制的环评文件情况以及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诚信档案记录、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等。”姚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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