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四川入选城市为成都市、泸州市。
试点城市将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四个方面开展探索,旨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要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
按照通知,此次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目标之一是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此外,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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