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草局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深入推进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规则清晰、类型丰富、形式多样、发展可持续的林草碳普惠体系。
据了解,《指导意见》不仅填补了我省省级碳普惠机制的空白,也为盘活林草碳汇资源,进一步落实固碳增汇工作提供可能。建设省级碳普惠机制,四川为何选择“林草”这一小切口?又该如何建好这一机制?
看基础:林草资源丰富 林地面积全国第一
林地面积3.81亿亩,居全国第一位,草原面积1.45亿亩,居全国第六位,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分布超过全省幅员面积70%。
“作为林业资源大省,我们有着碳储量大、碳汇潜力大的优势。”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东周表示,四川虽然是林业大省,但如果仅仅依托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进行项目开发的潜在效益并不显著。因此,基于资源优势,建设适合四川省情的林草碳普惠机制,推动其开发碳普惠项目,丰富全社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渠道,可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重要抓手。
另一方面,省级碳普惠机制的建立,还将调动起同样丰富的草原资源,改变过去草原草地修复保护碳汇项目的被动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提供可能。“《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打破我省以往草原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的空白状态,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购买草原碳汇产品来履行社会责任,三州地区可以把具有强大固碳能力的生态资源转变成可交易的产品。”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达旭介绍。
“建设林草碳普惠机制的落脚点,是促进林草碳汇要素的有序流动。”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碳普惠是通过市场化方式调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机制,此次省级碳普惠机制空白的补充,将为林草碳汇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注入市场活力,也为全国的碳普惠机制建设提供四川经验。
看举措:13项具体措施保障四川林草碳普惠体系建设
纵观《指导意见》,全文六个章节,从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技术支撑、项目开发、减排消纳、效益协同等机制提出13项具体举措。
其中明确,制定林草碳普惠项目管理办法、确立运行机制,并建设减排量交易平台,提供减排量的交易与结算服务;推进林草碳汇方法学开发,规范减排量计量监测,并建立专家评估机制;推进项目开发,推动自愿碳中和消纳,拓展“碳汇+”场景,试点个人减排。
“明显能看出供需两侧的有机循环,极大提升了公众参与开发、使用林草碳普惠项目的积极性和覆盖面。”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锦峰看来,《指导意见》提出打造大熊猫国家公园、若尔盖湿地公园等优质特色林草碳汇产品,从供给侧为碳中和实施主体提供有力支撑。以拓展场景为特点的“碳汇+”行动,则从需求侧促进了林草碳汇的有序消纳。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重点开展林草碳普惠减排量开发运营机制建设,构建统一的碳中和实现场景评价认证机制,坚持市场驱动、创新驱动,探索林草碳普惠绿色金融服务。此外,我省还将探索以碳普惠促进碳减排,及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联动机制,引导林草碳普惠减排量通过相关机制,进入区域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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