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发布通告:4月30日12时至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具体来看:5月1日10时至22时、5月5日10时至22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5月2日、5月3日、5月4日,我省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5月1日至5月5日,四川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成雅互通至成安渝互通段、成宜昭高速公路成都至仁寿段等道路实时交通流量,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五一”假期期间,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成品油、加油站成品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相关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安全通行高速公路。
在出行期间,如有求助需要,可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或拨打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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