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广安召开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暨试点示范总结会上,由四川、重庆两地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区域执法协作规定正式发布,这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是首个,标志着川渝交通一体化发展迈向纵深。
此次发布的规定包括《川渝地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办法》《川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取证规则》,从执法流程和具体操作层面,对管辖确定、案件移送、行为抄告、委托取证、委托送达等协作事项进行了明确。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的执法对象流动性强,跨区域协同执法更能有效执法监管,此前川渝两地在执法行为上已经协同,但对执法结果的互认没有政策支撑,今后两地的执法结果可以互认,形成监管合力。
2023年,交通运输部启动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成渝地区被确定为全国5个试点示范区域之一。此次发布的区域执法协作规定,正是川渝两地试点成果之一。在交通执法协同共治上,两地交通运输部门聚焦“同案不同罚”等痛点,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率先制定发布裁量基准,统一对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30余个高频执法事项的裁量情节和处罚幅度;对72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明确,统一为不予强制、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5类行为。
接下来,川渝两地交通执法将在线上协同、委托调查取证、委托文书送达等方面开展更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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