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四川拟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政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相关通知,对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提升补贴等政策作出了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四川省2023年度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规定和执行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起草了转发文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四川省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并对各地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经办服务、风险防控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今年四川拟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具体如下——
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参保企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企业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之比确定。参保企业划型按照税务和统计部门2023年度企业划型结果执行。
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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