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5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条例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运用、行政与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管理与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注重鼓励探索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在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和实施效益、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突出四川特色,加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应当促进老字号、文化旅游、川产道地药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四川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中医药强省,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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