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四川组建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也作出“重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打造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决策部署。在此背景下,四川坚持目标导向、先立后破,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组建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是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四川立足产业优势和现代产业发展前沿,聚焦创新主体挖掘、龙头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打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赛道上,发挥引导基金“长期助跑”的支撑作用。四川将以引导基金为牵引,带动国资(国企)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竞相发展,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基金投资雁阵格局,三级联动的架构体系更加完善。引导基金按照“母基金-综合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运行,组建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司作为母基金,母基金作为一级管理人,负责组建设立先进制造、成果转化、资源能源等综合基金;综合基金作为二级管理人,负责根据产业细分领域组建设立和运营管理子基金。
四川还将成立省领导牵头的基金管委会,把方向、定规则、管考核,不干预具体项目投资决策;母基金公司作为出资主体,负责建制度、选机构、促执行。管理机构负责基金“募、投、管、退”,实施专业化运营管理。“通过顶层设计的优化完善,推动引导基金实现从‘既要又要’到‘只要’的蝶变,投早、投小、投产业、投硬科技的目标更加明确。”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了解,母基金首期规模达200亿元,母基金对综合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40%,省内财政及国资(国企)对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80%,这在全国处于最高水平。
为解决不敢投的问题,四川将分类设定基金投资损失容忍度、企业(项目)亏损率指标,营造包容、宽松、灵活的基金投资环境。特别是成果转化类基金损失容忍度达60%,这在全国处于最高水平。此外,综合基金存续期最长达12年,子基金最长达10年。基金到期退出后,引导基金出资不会收回财政,仍然留在母基金公司用于滚动发展。
据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制定出台了管理机构遴选办法,明确基本资质、进阶条件、优先情形以及遴选方式、评审办法,原则上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同时配套制定了管理费计提办法,明确计提标准、结算时限及资金来源等,切实保障机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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