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入园指引》),旨在规范化工生产建设项目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促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本指引自2024 年10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入园指引》提出坚持安全为本、绿色低碳、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四条原则。其中,坚持安全为本被放在首位,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入园指引》指出,国家未出台相关规定前,本指引仅对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的化工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许可证办理等行政许可从其相关规定。
入园项目范畴包括哪些?《入园指引》明确,除豁免情形以外,新建、改建、扩建以下三类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
第一类,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与其它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二)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三)固废、废气、废液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含下游深加工);(四)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空气分离制氧项目。
第二类,化工行业中,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项目。
第三类,化工行业中,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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