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获悉,省科技厅对外发布《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办法中所提到的人工智能链主企业,是指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具有核心优势地位,对细分赛道产业链资源配置、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生态构建、有能力和意愿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遴选为“链主”还要具备多项“硬条件”。从企业发展来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大模型、软件等领域放宽至2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从创新能力来看,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50件。建有一家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从市场影响来看,主导产品应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从产业带动来看,资源整合能力突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0家,产业带动能力强。此外,遴选企业还需同时满足运行管理、主体意愿等方面的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优先推荐链主企业申报、承担国家有关部委产业发展、科技攻关、场景应用等类别的项目。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优先推荐链主企业认定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此外,还将对首次认定的链主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技术升级。链主企业建设期满1年后,对考核为优秀的链主企业,给予奖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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